
在四川泸定县,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离婚纠纷案件。女方才仁某某将男方康X诉至泸定县人民法院,她以男方存在家暴行为、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要求抚养婚生女并让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同时主张平均分割3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赔偿离婚损害赔偿金8万元。康X身处困境,迫切需要专业法律帮助,于是委托了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
贾小燕律师毕业于专业法律院校,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储备。自2020年执业至今,她已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在婚姻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接到委托后,贾小燕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仔细查阅了案件的每一份材料,多次与康X沟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她凭借敏锐的洞察力,精准锁定了案件的核心争议点。
在准备过程中,贾小燕律师前后查阅了数十份类似离婚案件的卷宗,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判例。为了确保抗辩策略的有效性,她反复修改庭审材料,多达10余次。在制定抗辩策略时,她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紧扣夫妻感情未破裂这一核心要点,针对原告提出的各项主张逐一进行分析和反驳。
庭审中,贾小燕律师专业地进行举证质证,清晰地发表抗辩意见。她指出,双方系自由恋爱结婚,婚后育有一女,感情基础良好,矛盾仅因生活琐事引发,并未彻底破裂,康X有强烈的维护婚姻意愿。对于原告主张的3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她提供证据证明这是康X代父亲经营藏餐店的收款,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同时,她强调原告所述的家暴事实无充分证据佐证,离婚损害赔偿诉求于法无据。此外,她还提出若法院判决离婚,康X的经济与生活条件更利于婚生女成长。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抗辩意见,认定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亦无法证实家暴事实,依法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康X对贾小燕律师的专业服务十分满意,他表示:贾律师工作认真负责,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我保住了婚姻,专业能力值得信赖。贾小燕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婚姻纠纷领域再次展现了她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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