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案件中,田大龙律师面对的是已履行的和解协议,常规思路可能是就赔偿项目重新计算,但田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判断,将重点放在“撤销原和解协议”上。他深入分析,指出梁先生签订协议时伤情危重、缺乏判断能力,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符合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这一判断基于《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而田律师在交通事故领域的深厚实务积淀,让他能敏锐地抓住这一关键法律点。
为了支持撤销协议的主张,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后续多次住院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证据,并申请因果关系鉴定。鉴定结论明确截肢与事故关联度为100%。庭审中,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撤销权未超期。最终,法院采纳了田律师的意见,撤销了原和解协议。
还有一起醉驾肇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李先生因事故十级伤残,住院21天,医疗费6万余元。肇事司机醉驾全责,保险公司通常会拒赔。田大龙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李先生收集关键证据,申请伤残鉴定。庭审中,田律师围绕交强险公益属性和法律规定,论证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人身损害。同时,针对商业险免赔,将索赔重点置于交强险和社会救济层面。在赔偿项目计算上,田律师精确计算误工期,争取按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提高了赔偿总额。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李先生198000元,邹先生赔偿24363.07元。
另外,在非法制造、买卖枪支案中,被告人李XX被公诉机关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起诉。田大龙律师通过会见被告人和查阅案卷,发现李XX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特征。他在庭审中指出李XX无销售牟利主观故意,且系初犯、偶犯,有法定从轻情节。最终,法院将罪名变更为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李XX有期徒刑三年。
田大龙律师秉持“高才卓识、聚献于法”的理念,在这些案件中,他总是深入分析案情,抓住关键法律点,以专业的判断和行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处理此类交叉案件,关键在于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善于从复杂的事实中找到突破点,而这正体现了田律师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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