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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晓娜律师执业期间承办数百起案件,2025年遇到了这起案件。承包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却向法院起诉索要工程款。一审法院未核实实际完工量,直接按517.5米判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322500元及逾期利息。发包方不服一审判决,委托毕晓娜律师代理二审上诉。
毕晓娜律师在梳理证据链时,全面收集合同、现场签证、聊天记录、庭审笔录等证据,围绕核心争议提出专业抗辩。她指出一审工程量认定错误,二审双方现场复核实际工程量为422.95米;1000元/米计价对应完整施工内容,承包方未完成合同义务,付款条件未成就;同时就诉讼时效、利息起算点提出合法抗辩。
毕晓娜律师长期认为,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程量认定、计价标准、付款条件等内容属于高频漏洞,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格外谨慎。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了毕晓娜律师的全部核心抗辩意见,撤销一审错误判决,按实际工程量改判发包方支付工程款227950元,直接核减94550元,并调整逾期付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与计算基数,诉讼费用也依法分担。
长期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观察是,在签订此类合同前,双方应明确各项条款,施工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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