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靖松律师执业于山东驰航律师事务所,担任律所合伙人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自2020年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交通事故、工伤、刑事辩护相关案件900余件,其中合同纠纷案件占比约80%,展现出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卓越的专业能力。
在业务能力方面,徐靖松律师在多个领域都有出色表现。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涵盖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多种类型。面对合同争议,他擅长从全流程精准把控,深入挖掘关键突破点,高效化解各类法律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防范法律风险。在婚姻家事纠纷领域,他专注于离婚诉讼、财产分割等事务,坚持法理与情理兼顾,妥善化解家庭矛盾。在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领域,他熟悉全流程实务,能为受伤当事人争取合理赔偿。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具备全阶段辩护经验,坚持法律原则,全力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以某物产公司与某橡胶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本案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徐靖松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案情背景是原告与被告签订《销售订购合同》,被告未能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双方签订《货物延期协议》后,被告仍未履行交付义务,原告遂诉请解除合同、支付违约金等,被告辩称原告未履行先付款义务构成违约。
徐靖松律师在案件中提出了核心主张。他指出被告已构成根本违约,未按合同及延期协议约定交付货物,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不构成违约,因为合同约定“先款后货”的前提是被告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而被告始终未提供,原告的付款条件未成就;被告应赔偿实际损失,因被告违约,原告被迫以更高价格向案外人采购同类货物,产生的差价损失应由被告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未按约定交付货物构成违约,原告未付款系因被告未提供货物信息及货权凭证不构成违约,因被告违约原告产生的差价损失应予赔偿。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相关诉求。这起案件对于同类买卖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行业参考价值,为处理类似合同违约及赔偿问题提供了实践范例,体现了徐靖松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诉讼策略制定能力。
从徐靖松律师的办案数据和执业履历来看,他承办案件数量众多,涵盖多个领域,且在各领域都有成功案例。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高占比案件处理以及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等领域的出色表现,都充分证明了他具备全面且专业的法律实务能力,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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