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辽宁省本溪市,19XX年X月X日,一起因沙子引发的争端逐渐升级。无业的陈X发现被害人于X偷卖自己筛的沙子,两人发生了口角和厮打。次日上午,矛盾再次激化,陈X在厮打过程中用拳头击打于X头面部,导致于X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于X系急性硬膜外血肿并发脑疝死亡。案发后,陈X外逃,直至20XX年X月XX日被抓获归案。20XX年X月XX日,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陈X提起公诉。陈X家属心急如焚,找到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委托其介入案件。
赵磊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是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以及沈阳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还荣获2020法治新时X十佳刑辩律师等多项荣誉。他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多次会见陈X,详细了解案件细节,同时仔细阅卷,全面掌握案情。赵磊律师发现,本案的起因是被害人于X私自卖陈X筛的沙子,且在陈X找其论理时未能妥善处理,于X对于此案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这表明陈X的主观恶性较小。
基于此,赵磊律师耐心地与陈X及其家属沟通,制定了有效的辩护方案。他积极推动陈X与被害人家属进行协商,经过多次沟通,最终陈X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三万元,被害人家属对陈X的行为表示谅解。
在庭审中,赵磊律师提出了多方面的辩护意见。他指出陈X家人积极赔偿于X家人经济损失,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可对被告人陈X从宽处罚;陈X主观恶性小,伤害手段一般,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突破量刑幅度,从轻、减轻处罚;陈X归案后坦白供述、认罪悔罪,积极配合调查,无再犯可能,可以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本案存在多因一果的可能性,也存在因果关系及其他介入因素中断的可能,需要进一步查明量刑事实;并且本案尸检鉴定程序存在重大瑕疵且已经无法补正,严重影响鉴定结论真实性,请求合议庭考量陈X的伤害手段,对其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在赵磊律师的努力下,法院采纳了部分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X有期徒刑七年,这个刑期大大低于预期刑罚。陈X家属对赵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始终保持与家属的沟通,及时告知案件进展,让他们心里有了底。赵磊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陈X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体现了一名优秀刑辩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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