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早期办案痛点
在早期刑事辩护工作中,吴正波律师发现,当面对一些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的案件时,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或缓刑存在一定难度。部分律师往往只关注案件的主要事实和罪名,而忽略了一些可以影响量刑的细节情节,导致被告人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例如,在一些盗窃案件中,被告人虽然有坦白、退赃等情节,但由于律师没有充分挖掘和利用这些情节,使得这些情节在量刑时没有得到应有的体现。
方法的探索与尝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吴正波律师开始尝试从多个角度去挖掘和利用案件中的量刑情节。他首先会详细了解案件的整个过程,包括被告人的到案情况、犯罪行为的具体细节、是否有退赃退赔、是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在一些案件中,他尝试将这些情节进行分类整理,突出重点情节,但效果并不理想。后来,他又尝试在庭审中重点强调这些情节,但缺乏系统的论证和证据支持,也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固定下来的方法
经过多次尝试和总结,吴正波律师形成了一套固定的量刑情节梳理法。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协助预缴罚金。在接受委托后,吴正波律师会协助被告人家属在开庭前全额预缴罚金,向法庭展示被告人积极的悔罪态度。例如在邵某某盗窃案中,律师协助被告人家属预缴了3000元罚金。
第二步,梳理从宽情节。重点梳理并确认被告人的从宽情节,如坦白、自首、主动退赔、取得谅解、无前科劣迹等。以陈某某盗窃案为例,律师详细梳理了陈某某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发现其虽参与多起盗窃,但系受他人邀约参与,未主动策划或组织犯罪;同时强化其自首情节,推动其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预缴罚金,促成其取得5名被害人的谅解。
第三步,发表罪轻辩护。庭审中,围绕梳理出的从宽情节充分发表罪轻辩护意见,并指出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最新案例验证
在罗某某合同诈骗案中,2023年7月,被告人罗某某、程某某、商某某共同商定,注册成立“广安速行汽车服务中心”,在未取得客运资质、无实际客源信息的情况下,发布虚假广告,骗取16名被害人财物共计150000元。2023年11月,罗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已退还全部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吴正波律师接受委托后,按照上述方法开展辩护工作。首先,协助罗某某预缴罚金。其次,梳理出罗某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全部退赔被害人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悔罪态度好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减轻情节。庭审中,律师围绕这些情节,结合罗某某到案经过、退赔凭证、谅解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充分论证了对其从宽处理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法庭经审理,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罗某某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此后,吴正波律师在多起刑事案件中都沿用了这一量刑情节梳理法,为众多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或缓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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