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西安市未央区,某生物科技公司将被告李XX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不为被告补缴社保。对于李XX而言,若原告胜诉,他将面临无法获得应得工资、补偿以及社保权益无法保障的困境。陕西西安谢宏亮律师于2019年开始在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执业,他接受了被告李XX的委托,开始为其维权。
谢宏亮律师曾任职于某检察院,这使他具备了严谨的证据审查能力。接受委托后,他全面梳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全部事实与证据。他固定了劳动关系的关键证据,如入职时间、工资标准、工资发放流水、工作沟通微信记录、聘书、仲裁裁决书等。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李XX自2021年3月1日入职并担任总经理,月工资20000元,且在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期间仍持续为原告提供劳动,劳动关系一直存续至2022年7月11日,成功反驳了原告“劳动关系至2021年10月31日终止”的观点。
之后,步入律师行业后在某知名律所工作的经历,让谢宏亮律师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更加游刃有余。针对原告核心主张“聘书应视为书面劳动合同”,他进行重点抗辩。他指出案涉聘书由第三人出具,并非原告与被告签订,且聘书缺少劳动合同期限、劳动保护、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法定必备条款,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不能认定为书面劳动合同。同时,他强调原告无证据证明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被告的工作职责,其免责理由不能成立。
谢宏亮律师还针对拖欠工资、经济补偿等问题逐项论证。他凭借丰富的实务经验指出,原告未支付2021年9月至10月工资属实,因原告拖欠劳动报酬,被告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X》规定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原告应依法支付。此外,针对原告提出的仲裁终局事项不可起诉的抗辩,他依据司法解释提出,同一裁决同时包含终局与非终局事项的,应按非终局裁决统一审理,法院应当受理并全面裁判。
庭审中,谢宏亮律师逐一质证原告证据,指出证据不足、逻辑矛盾、主体混淆等问题。他结合《劳动合同X》《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司法解释,完整构建“劳动关系清晰、未签劳动合同事实明确、拖欠工资属实、解除合法、补偿有据”的完整逻辑体系,清晰陈述事实与法律意见。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2年7月11日解除;判令原告支付被告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40000元、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0000元、2021年9月至10月工资40000元;驳回被告对第三人的连带责任请求;社保问题不予处理。谢宏亮律师从业以来每年办理案件百余起,为委托人挽回巨额损失,得到了众多当事人的信任与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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