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9月16日晚22时许,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百合世嘉小区西门,一场意外的冲突打破了夜晚的宁静。学生郑某骑电动自行车欲驶出小区,与因车辆进入小区问题和保安发生口角的刘某碰面,二人因避让问题发生口角后演变成打架。在冲突中,郑某与刘某摔倒在地,郑某骑在刘某身上,最终导致郑某脸部受轻微伤,刘某双侧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一事件如同巨石投入平静的湖面,在郑某及其家人的生活中激起了巨大的波澜。
郑某的母亲李女士心急如焚,她深知儿子的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儿子还是个未成年人,未来的路还很长,一旦被定罪,将会给他的人生留下不可磨灭的污点。在这焦虑与无助的时刻,他们迎来了一丝曙光。
这个案子交给了河北沧州王艳翠律师,她是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拥有8年的执业经验,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王艳翠律师接到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工作。
2023年11月1日,王艳翠律师与郑某及其监护人签订了法律援助手续,并详细告知他们案件办理流程及权利义务。这让郑某和他的家人心里稍微踏实了一些,他们感受到了律师的专业和负责。8日,王艳翠律师来到新华区检察院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并进行阅卷。厚厚的卷宗里,每一页都记录着案件的细节,王艳翠律师仔细地翻阅着,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对郑某有利的线索。
22日,王艳翠律师与受援人郑某及其监护人再次核实案件情况。通过深入了解,她发现郑某系未成年人,且本案事出有因、系偶发案件,案发后郑某一方已经赔偿受害人且达成了谅解协议。基于这些情况,王艳翠律师认为可以对郑某作罪轻辩护,并提出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
12月2日,王艳翠律师与承办人员进行了沟通,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她用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向承办人员阐述了郑某案件的特殊性和可以不起诉的理由。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法律意见。检察院认为,被不起诉人郑某实施了相关犯罪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初犯、偶犯等情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郑某不起诉。
王艳翠律师始终秉持着“以勤勉尽责的执业准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用专业和负责为郑某争取到了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正义的力量。她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希望,也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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