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4年,余某陷入了一场法律困境。当年11月至12月,货车司机李X等人在岱山县某堆场两次盗窃电缆线,余某作为个体收购人员,明知电缆系犯罪所得仍两次收购,获利约3000元。而且余某曾因收购赃物被行政处罚、因故意伤害被不起诉,案发后虽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但初期未如实供述。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其起诉,并建议量刑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毕罗春律师,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2011年起正式执业,截至当前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接到余某的委托后,毕罗春律师迅速展开了工作。
在证据收集方面,毕罗春律师仔细研究案件细节,深入调查每一个可能影响判决的因素。他发现余某存在一些对其不利的情况,如行政处罚前科和到案初期未如实供述。但同时,毕罗春律师也敏锐地捕捉到余某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这两个关键的法定从宽情节。他收集并整理了余某认罪认罚的相关证据,以及退赃的凭证,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庭审策略上,毕罗春律师提出了一系列辩护意见。他提出犯罪数额中废电缆应予扣除,虽然这一意见未被采纳,但他同时强调余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退赃以及家庭困难等情况,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在庭审过程中,毕罗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诉讼实务经验,紧扣法定从宽情节,据理力争,成功说服法院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
最终,浙江省岱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余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退缴赃款3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虽然毕罗春律师提出的缓刑建议未被采纳,但通过他的有效辩护,余某在同类犯罪中获得了合理的刑期,其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毕罗春律师始终以严谨、细致、专业为工作准则,注重法律文书的规范性与证据链条的完整性,对每一起案件均投入充分的时间与精力。他坚信,通过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为当事人制定务实有效的诉讼或谈判策略,就能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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