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在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当事人是原告原配和被告第三者。原告请求依法判令:一是判定赠予被告300000元的行为无效;二是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赠与款300000元(暂定);三是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均由被告负担。
事情是这样的,2023年X月XX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认定,20XX年XX月XX日,原告丈夫向被告尾号为0693工商银行卡转账500000元,20XX年XX月XX日,被告消费200000元用于支付房款。最终判决“被告返还原告款项821640元”。被告上诉于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X月XX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因为原告在一审中未主张案涉500000元中的300000元,所以基于以上事实,原告提起诉讼。原告原本很焦虑,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不知道这钱还能不能要回来。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找到王世奇律师时,心里满是焦虑和无助。王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之前的判决书和相关证据材料,前后查阅卷宗约200页。为了更好地了解案件细节,王律师还多次与原告沟通,详细询问事情的经过。王律师提交了《代理意见书》等文书3份,申请调取了相关转账记录等证据5份。
突出关键策略点
王律师发现,在婚姻存续期间,原告丈夫与被告交往并生下一子,这与我国民法典公序良俗基本规定及婚姻制度中倡导的夫妻应当相互忠实、互相尊重相背离,有违社会公德及健康善良的价值取向。而且原告丈夫隐瞒合法夫妻即原告,向被告进行大额赠与,这种赠与既与我国现行法治理念相违背,也不符合长期以来我国的传统道德,不利于对社会公序良俗的维护。所以王律师在代理意见中重点强调了这一点,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王世奇律师自2023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在合同、婚姻等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其中婚姻家事类案件占比不少。
写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王律师关于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的代理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一是第三人向被告赠与现金300000元的赠与行为无效;二是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XX日内向原告及第三人返还现金300000元。原告原本担心这300000元要不回来,现在成功要回,和之前的焦虑处境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于抓住了赠与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这个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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