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某公司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该公司与某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合法的买卖合同关系。2016年,双方签订了《某某购销合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购买一台机械设备用于成都某项目施工,合同总价款300多万元,明确约定了付款节点,其中10%尾款需在12个月质保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严格履行了供货、安装调试义务,所交付的机械设备也符合项目施工要求。2017年质保期届满,付款条件完全成就,但被申请人却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40%合同款,共计近140万元。此后多年,申请人多次通过电话、函件等方式催告付款,被申请人却始终以各种理由拖延,这严重影响了申请人的资金周转和正常经营。
为了维护自身合法债权,申请人委托了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的刘智律师。刘智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1202210465694,他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具备法律和化学双背景,还拥有化工检验检测执业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执业证,执业至今承办了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多起相关案件,在公司纠纷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曾担任重工企业、五星级酒店、药企的法律顾问,参与过标的额千万元债务纠纷案。
依据双方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刘智律师向XX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支付剩余合同款及违约金共计150万多元,并承担本次仲裁受理费和案件处理费。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庭依法组织调解。刘智律师全程积极参与调解程序。他首先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充分举证,提交了买卖合同、交货凭证、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催款记录等核心证据,清晰地证明了申请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申请人拖欠货款的事实及违约金计算依据。为了让证据更加充分有力,刘智律师多次仔细查阅合同和相关资料,确保每一个细节都准确无误。
同时,刘智律师结合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与对方就付款期限、金额、支付方式等核心问题进行了多轮专业协商。他既坚守申请人全额回款的核心诉求,又灵活调整付款方案,为被申请人预留了合理的付款缓冲期,推动调解进程高效推进。经过多次艰苦的协商,刘智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终于促成了双方的调解。
最终,经XX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仲裁庭依法出具调解书。被申请人分三期向申请人支付拖欠合同款近140万元,并于2024年底支付完毕;本案仲裁费用1万多元(申请人已预交),由被申请人承担,于2024年7月日前一并支付给申请人;申请人放弃其他仲裁请求,双方就涉案项目再无其他纠纷;调解书自双方当事人签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申请人对刘智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评价道:刘律师专业又负责,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刘智律师以自己的专业和负责,成功为申请人保障了近140万余元核心债权及仲裁费用诉求,让回款事宜全面落地,高效、妥善地解决了纠纷。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