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逃税罪案件详情
2023年,南通市某贸易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因与公司一名高管就销售提成问题发生劳动争议,多次协商无果。该高管一怒之下向税务机关实名举报,还提交了公司近三年未开票收入记录、私人账户收款记录等材料。税务机关立案稽查后发现,公司三年间通过私人账户收取货款、未如实申报销售收入,累计偷逃税款400余万元,占应纳税额比例超过30%。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税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024年初,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王X被刑事立案并采取强制措施。
争议焦点一:王X是否构成逃税罪
王X家属认为,公司经营中存在一些财务操作不规范,但并非故意偷逃税款。然而,法院经查阅卷宗,核实涉案金额及占比,确认王X的行为已构成逃税罪,且属于“数额巨大”,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争议焦点二:有无补救可能
辩护人指出,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规定,纳税人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这为本案提供了辩护空间。王X家属在辩护人的建议下,紧急筹措资金,在一周内将400余万元税款及相应滞纳金全部补缴至税务机关,并提交书面整改方案,承诺规范财务制度。
争议焦点三:是否符合不起诉条件
辩护人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强调王X系初犯、因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漏税、案发后主动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认罪态度良好,符合不予起诉条件。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王X虽构成逃税罪,但案发后已全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接受行政处罚,且系初犯、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王X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王X于2024年5月获释,公司经营未受实质性影响,该案中,王X及公司共计补缴税款及滞纳金近700万元。
恋爱诈骗案案件详情
2019年至2024年间,嫌疑人李X通过社交软件结识多名女性,对外谎称自己是公务员、工程老板或国企管理人员,父母系政府领导或企业主,驾驶的车辆也声称是本人所有。在与被害人确立恋爱关系后,以“父亲工程资金周转”“母亲生病急需用钱”“公司经营困难”等理由,多次向被害人借款。经查,李X同时与上海、南通、盐城三地至少五名女性保持恋爱关系,累计借款金额超过百万元。其中一名被害人刚毕业工作,被诱导网贷50余万元并怀孕;另一名被害人将多年积蓄全部出借。被害人多次催讨,李X或以各种理由拖延,或出具借条但拒不还款,或失联。
争议焦点一:是否属于经济纠纷
部分被害人曾单独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李X在事发后主动出具借条、归还少量款项,公安机关认为属于经济纠纷,未予刑事立案。
争议焦点二:是否存在诈骗故意
叶律师接受委托后,整合被害人信息,确认李X同时与多名女性交往、借款的事实,形成证据链。还收集虚假身份证据,核实李X所称的工作单位、家庭背景、车辆信息,发现其所有身份信息均系伪造。在被害人聊天记录中,还发现李X曾向其中一人炫耀“从另一个女的那儿骗了几十万,不用还”等内容,直接证明其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争议焦点三:能否立案
叶律师将收集到的证据整理成书面材料,形成报案文书,陪同被害人前往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诈骗罪立案条件,于2024年11月对李X刑事拘留。目前,李X因涉案资金已被挥霍,无力退赃,仍处于羁押状态,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建议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经营者一定要重视税务合规,避免公私账混同,涉及劳动争议要及时化解,防止矛盾升级。而在恋爱交往中,大家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身份和说辞,涉及金钱往来更要谨慎。一旦发现可能存在诈骗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
案件启示与律师风采
在逃税罪案件中,王X原本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在叶伟佳律师的帮助下,通过补缴税款和滞纳金,最终获得相对不起诉处理,公司经营也未受实质性影响。在恋爱诈骗案中,叶律师通过整合证据,成功让原本被认为是经济纠纷的案件得以刑事立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追责。
叶伟佳律师执业两年多,此前在某上市集团负责企业风控八年,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正是这些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这两个不同类型的案件时,都能找准关键突破口。深厚的实务积淀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使他能够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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