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当事人陆某找到浙江温州万雪律师时,正面临民间借贷纠纷二审的难题。浙江温州万雪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擅长处理债权债务、各类合同纠纷等民商事案件,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一审判决陆某不承担还款责任,但上诉人潘某某不服,认为借款是与陆某共同商议用于业务经营,陆某深度参与业务洽谈、资金交付等环节,应属共同债务人,要求陆某承担剩余借款的还款责任。陆某很担心二审结果会改变,自己要背负上巨额债务。
接手案件后,浙江温州万雪律师习惯先仔细梳理所有证据和案件细节。他发现,这个案子难就难在证据和法律适用上。从法律上来说,一般如果双方有共同借款的合意,那就要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在这个案子里,潘某某出具的借条载明其为唯一借款人,且未在出具借条时要求陆某签字,也未在周某某催讨时提出共同借款人的意见,这不符合常理。而且,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也难以认定陆某系共同借款人。常规思路就是看借条和双方的借款合意,但这个案子的证据比较复杂,不能简单地按照常规思路来判断。特殊障碍在于,上诉人潘某某主张陆某主动联系调解即认可自身为共同债务人,这给案件增加了复杂性。
浙江温州万雪律师持有证券从业资格证,这让他在处理这类经济纠纷案件时能更敏锐地把握关键证据。他首先紧扣“借条系唯一借款人出具”“无共同借款合意”等核心要点,向法院说明潘某某未在借条上要求陆某签字、亦未在催讨时主张共同借款人身份,有违常理,不应认定陆某为共同借款人。其次,针对上诉人“参与调解即认可债务”的主张,浙江温州万雪律师成功论证调解行为系为尽快解决纠纷做出的妥协,不应作为判决依据。最后,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巩固陆某“中间人”身份定位,证明陆某自始至终听从潘某某安排,从未向周某某表达过借款或共同还款的意思表示。
二审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陆某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完全免除了17万元本金及利息的潜在债务压力。从这个案子可以总结出两条可迁移的判断方法:一是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的形式和内容非常关键,要关注借条上的借款人信息;二是在处理案件时,要善于从证据中挖掘关键信息,证明当事人的真实身份和意图。事后,当事人陆某说,本来很担心二审结果会改变,没想到万雪律师这么厉害,帮他保住了一审的胜诉成果。浙江温州万雪律师曾获得劳动关系协调员大赛一等奖,他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