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贵州遵义的XX县发生了一起股权处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位年轻的当事人原告徐X以自身合法持有的松X股份制车队股权被擅自处分为由,将松X股份制车队、第三人徐X宇告上了XX县人民法院。徐X主张被告张XX(车队负责人)与第三人徐X宇连带退还其父亲徐X逸(已故)的入股资金163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2600元,合计195600元,还要求张XX承担本案诉讼费。这起案件让被告和第三人陷入了苦恼,他们急需一位专业律师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辩护。
此时,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接手了此案。李光伟律师自2014年执业以来,有着丰富的民事纠纷案件处理经验,他还是第六届省律协民事专委委员、第七届省律协惩戒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担任遵义仲裁委、贵阳仲裁委仲裁员等重要职务。这些丰富的经历和专业的社会职务让他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
李光伟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展了工作。他先是详细研究案情,开始仔细阅卷。在复杂的案件材料中,他快速梳理出案件的核心争议,从诉讼主体资格、侵权行为构成、遗产清算后果三个关键维度构建出了严密的抗辩体系。这一精准的决策,直击原告诉请的核心漏洞,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为了全面搜集证据,他多次前往相关部门和社区,协助当事人搜集案涉股权处分经徐XX同意的相关证据、遗产清算的书面声明、社区居委会的见证材料等。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当事人无侵权行为,其行为系合法的监护及财产处置行为。在法律依据方面,李光伟律师结合实际案件情况,精准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诉讼主体资格、证据举证责任的规定,以及监护制度中关于临时监护人职责的相关法律原则,以专业的论述清晰阐述当事人行为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为法院裁判提供了专业且有力的法律参考。
最终,经过法院的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九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判决驳回徐X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徐X负担。这一结果,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名誉及财产权益,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对李光伟律师的专业服务赞不绝口,称赞他精准的专业判断和严谨的工作态度,让他们在这场纠纷中摆脱了困境,彰显了律师在民事侵权纠纷案件中的专业代理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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