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一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往往会让当事人陷入困境。有这样一位原告,在乘坐电动车出行时遭遇了交通事故,身体受到了伤害。经认定,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电动车一方负次要责任,而原告无责。涉案机动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原告主张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费、鉴定费等损失,然而保险公司却对部分项目标准与金额提出了异议。
此时,杨稳定律师介入了此案。杨稳定律师执业4年,在民商事法律领域深耕多年,尤其是在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法律事务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是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同时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
在办理此案的第一步,杨稳定律师面对主次责、多方主体、多保险并存的复杂情形,开始精准划分责任比例与赔付顺序。她深知,只有清晰地切割各方责任,才能最大限度保障无责原告的利益。于是,她优先激活交强险保障,再让商业险按责赔付。这一精准的操作,为后续的赔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证据收集方面,杨稳定律师依托司法鉴定意见确定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她仔细研究专业医学结论,将其转化为法院认可的赔偿依据,从而实现了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害高度匹配。例如,她根据鉴定意见中明确的误工期,结合原告的工作收入情况,准确计算出误工费的合理金额。
庭审策略上,针对保险公司对医疗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的压减与拒赔,杨稳定律师以票据、医嘱、实际支出为依据逐条反驳。她详细梳理每一项费用的来源和合理性,向法庭展示充分的证据,守住了赔偿标准的底线。在法庭上,她用专业的知识和清晰的逻辑,让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无所遁形。
不仅如此,杨稳定律师还全程代理了立案、证据整理、庭审、调解等全部流程。当事人只需配合提供基础材料,就以最低的时间与精力成本完成了维权。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代理意见,核定各项合理损失,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足额赔付,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抗辩,原告的全部人身损害损失得以顺利兑现。
杨稳定律师始终坚守“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温度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着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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