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1月,在江西景德镇的一处道路上,杨先生驾驶的超标电动三轮车与李先生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了碰撞。这起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让双方的生活都陷入了麻烦。李先生受伤住院,自行委托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将杨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62716.99元。杨先生对事故责任划分存在异议,并且认为李先生诉请的赔偿费用部分不符合法律规定,于是委托了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俞云才律师代理本案应诉。
俞云才律师毕业于南昌大学法学专业,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602202110358068。他秉持着路虽远,行则至;事虽难,做则成的执业理念,在法律领域深耕细作。作为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合伙人,俞律师在刑事和民事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曾成功办理多起刑事案件并取得缓刑、不捕不诉的理想结果,还在工亡工伤认定案中以专业法律论证推动案件改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在2025年度获评景德镇市十佳律师及优秀共产党员。
接受委托后,俞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针对原告提交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三期鉴定、收入证明等各项证据,逐一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并提出了专业的质证异议。同时,俞律师提交了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垫付医疗费的转账记录完成举证。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俞律师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主张按双方过错认定合理责任比例、按法定标准核算赔偿费用。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俞律师还配合法院完成了伤残重新鉴定程序。他全程围绕着剔除原告不合理赔偿主张、降低当事人赔偿责任展开诉讼抗辩。
经过法院的开庭审理,俞律师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法院采纳了俞律师的多项质证意见与合理主张,没有按照原告单方鉴定认定误工期,而是依法酌定相关赔偿期限并按法定标准核算各项损失。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合法损失合计154186.77元,酌定杨先生承担70%的事故责任,扣除其已垫付的医疗费4126.6元后,杨先生仅需赔偿原告103804.14元,大幅核减了赔偿金额。
这次案件的成功处理,让杨先生对俞云才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赞不绝口。俞云才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如果您在江西景德镇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前往景德镇市珠山区中华北路31号的江西景扬律师事务所,寻求俞云才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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