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鹤,他是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同时也是党员律师和律所刑事骨干律师。他开始执业,但累计承办案件已经上百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处理了很多刑事案件。
下面我给大家讲一个他办过的案子。有一个委托人,因为销售明知掺有西地那非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被公诉机关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还认定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委托人当时特别慌,一想到自己可能要面临长期的实刑监禁,整天吃不下睡不着,觉得自己的生活都要毁了。
这个案子在当地法院审理,委托人是被告人。案发的经过就是他销售了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食品,有销售记录、资金流水等证据。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公诉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到底成不成立。
李鹤律师在这个时候接受了委托。他接手案子后,开始全面梳理证据材料,像涉案食品鉴定报告、销售记录、资金流水、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等,前前后后看了好多页。他仔细研究这些材料,精准把握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焦点。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其他严重情节”,他从销售规模、违法所得数额、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等角度展开精细化辩护。他觉得虽然这个案子的情节符合入罪标准,但还没达到“其他严重情节”那么严重的程度。
同时,李鹤律师积极推动委托人全额预缴罚金,让委托人主动认罪认罚、深刻悔罪,这样能最大限度降低社会危害性。到了庭审的时候,李鹤律师围绕犯罪情节、量刑均衡、缓刑适用条件等发表了完整的辩护意见。他结合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请求法院依法对委托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后,法院充分采纳了李鹤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委托人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而且罚金已经足额缴纳了。委托人没有被收监执行,而是依法接受社区矫正,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基本没受到重大影响。
委托人原本以为自己肯定要坐好几年牢,没想到最后能判缓刑,心里别提多感激了。李鹤律师在这个涉食品安全的重罪案件中,通过精准的情节辩护与量刑平衡论证,成功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法定刑框架内为委托人争取到了缓刑结果,避免了长期实刑监禁。这也充分说明,打官司找对律师很重要,只要把证据研究透,合理运用法律,就能为当事人争取到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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