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某事业单位原负责人为参股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对外借款,用该事业单位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涉及借款本金达1.5亿。新负责人上任处理遗留问题时,发现此抵押行为会造成至少1.5亿元国有资产流失,这对事业单位来说,意味着国有资产的重大损失,严重影响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发展。在此困境下,该事业单位决定采取法律措施止损,委托了湖南淡远律师事务所的刘小林律师,刘小林律师自2007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刘小林律师凭借其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系的专业知识,以及多年承办超千件案件积累的实务经验,以案涉房屋抵押担保未履行可行性研究、评估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等程序,原负责人以事业单位资产对外担保超出代理职权范围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抵押合同无效。刘小林律师曾担任多家金融机构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熟悉企业运营中的法律风险,这使得他能精准抓住案件的关键,从专业角度分析合同的有效性。
然而,一审法院认为履行相关程序属于内部流程,不影响合同效力,且原负责人签字真实、盖有公章,认定抵押合同有效,驳回了事业单位的诉讼请求。面对一审的不利判决,刘小林律师没有气馁。他曾深度参与企业运营,在公司治理结构优化、合规管理体系构建等方面有丰富经验,这让他在上诉过程中,能够清晰地将原负责人超越职权范围,属于超越代理权限的观点与承办法官进行重点阐述与沟通。
二审中,刘小林律师充分发挥其精湛的庭审技巧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与省高院进行充分的论证。他结合自身在高端商事领域的成功操作经验,从法律和事实层面深入分析案件。最终,省高院采纳了刘小林律师的上诉观点,撤销了一审判决,改判支持抵押合同无效,并要求银行协助注销抵押登记。
因为该案件属于系列案件,此生效判决为同类抵押合同确认为无效的案件提供了同案支撑。刘小林律师代理该事业单位的一系列同类型抵押合同纠纷案均确认为无效,成功为事业单位避免了近1.5亿元的国有资产流失。刘小林律师办理的民商事成功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指导案例,还入选2022年12月30日司法部发布的3篇律师诉讼成功案例之一,其案例还被湖南省律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报导,并刊登在《湖南律师》刊物中,展现了他卓越的专业能力和行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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