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婷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了众多复杂的案件,其中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令人印象深刻。
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使用银行卡用于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仍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给他人使用,并配合提供“刷脸”验证服务,帮助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人民币41万元。经查,涉案资金中包括吴某被网络诈骗资金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资金50000元,苏某从中非法获利4000元。
2024年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到案后,苏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项婷律师多次会见苏某,向其阐明法律后果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苏某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为后续从宽处理奠定了基础。
同时,项婷律师积极推动退赃退赔。她建议苏某及其家属尽快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50000元,用于弥补被害人损失。该行为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认罪悔罪的重要表现,对争取缓刑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庭审中,项婷律师提出了充分的辩护意见。她指出苏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积极主动全额退赃,另向公安机关缴纳补偿款,具有真诚悔罪表现。综上,请求法庭对苏某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此外,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苏某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同意并配合,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独任审判,于2024年6月27日当庭宣判。最终,法院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在案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
这起案件中,项婷律师成功争取缓刑,避免了苏某实刑羁押。本案涉案金额41万元,已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法定刑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通过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在法定刑幅度内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苏某无需实际入狱服刑。同时,项婷律师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案件事实清楚的情况下,果断建议被告人认罪认罚,争取到公诉机关较轻的量刑建议,并最终获得法院采纳。主动退赃退赔的行为也体现了苏X的悔罪诚意,显著提升了法庭对苏X悔罪态度的认可,是争取缓刑的关键因素。适用速裁程序则高效结案,从立案到宣判仅用时约两个月,极大降低了被告人的审前羁押时间。而且,法院最终判处罚金5000元,在同类案件中属较低水平,减轻了苏X的经济压力。
项婷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与丰富的庭审经验,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她将继续秉持“诚信、专业、高效、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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