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初,在山东烟台发生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唐先生与被告李先生原是同事关系,李先生以家属住院治疗为由,在2021年3月3日至2022年5月23日期间陆续向唐先生借款。唐先生累计出借22万元,李先生于2021年11月9日还款1万元。2022年5月23日,李先生出具借条确认借款21万元,并约定利息按银行标准执行。2022年6月1日,李先生又借款2万元。此后,唐先生多次催款,李先生却在2022年9月将其拉黑,唐先生遂委托山东劳德律师事务所的宋晓律师处理此案。
宋晓律师毕业于烟台大学文经学院,自2017年开始执业,拥有执业证号13706201711410975。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劳德律所专职律师,还曾担任山东省中小企业领域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工作优秀调解员以及芝罘区法律援助中心民事团队成员、刑事辩护团成员。宋晓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曾参与设计近150人案件的物业纠纷案。
接手案件后,宋晓律师多次仔细查阅卷宗,深入研究借款的时间、金额、还款情况以及借条约定等细节。为了保证唐先生的债权得以实现,宋晓律师在诉讼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制发了(20XX)鲁0xx2财保3x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李先生银行存款242467.73元。
在庭审过程中,李先生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宋晓律师依据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条文,阐述了唐先生的诉求。他指出,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未按照约定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于借款期限没有约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最终,法院支持了唐先生的诉讼请求,判决李先生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唐先生借款23万元及利息12467.73元,并自2023年12月28日起按照年利率3.45%的标准继续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937元,保全费1732元,由李先生负担。
唐先生对宋晓律师的专业服务十分满意。宋晓律师秉持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为唐先生追回应得的借款本息,维护了唐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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