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2022年2月14日下午,范XX为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和朋友饮酒后去沙市区XX河东路华城XX“新声带”KTV唱歌。期间,他因找厕所无果,无故踢踹“橙子爱学”培训中心大门。培训中心工作人员劝阻无效后报警,荆州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中山路派出所民警袁XX接警后与辅警田XX到达现场,口头传唤范XX回所配合调查,但范XX拒不配合。在被强行带离过程中,范XX持续抗拒、言语威胁民警,上警车后还将右腿放车门外阻止关门,并与民警袁XX拉扯,先后掌掴、脚蹬袁XX面部,后被辅警和群众联合制服。经诊断,袁XX右面部外伤、软组织挫伤。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范XX是否构成袭警罪
公诉机关认为,范XX酒后踢踹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范XX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查明,有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到案经过、被告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刑事判决书、谅解书、诊断证明书、调查评估意见书,现场监控视频截图、指认照片,现场勘验笔录,证人田XX、马X、钟X等人的证言,被害人袁XX的陈述,被告人范XX的供述和认罪认罚具结书,执法记录仪视频等证据证实,认定被告人范XX醉酒后拒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活动,并暴力袭击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袭警罪罪名成立。
焦点二:范XX有哪些从轻或从重情节
辩护人提出,被告人范XX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具备社区矫正条件,本人及家属保证在缓刑考验期内遵纪守法。法院认为,被告人范XX有犯罪前科,可以酌情从重处罚。但他积极向被害人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有上述从轻情节的辩护意见与事实相符,法院予以采纳。
焦点三:是否适用缓刑
公诉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范XX有期徒刑六个月,适用缓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范XX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以及从轻情节等因素,认为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决定采纳量刑建议,对被告人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结果
被告人范XX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袭警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遇到警察执法时,应积极配合。如果对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不可冲动行事,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同时,如果不幸涉及到刑事犯罪,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写在最后
这起袭警案件中,被告人范XX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这个判决结果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考虑到了被告人的从轻情节。肖仲鹏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肖仲鹏律师毕业于长江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士学位,自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处理了200余件刑事案件。正是由于他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这起案件中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为被告人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他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使得他在处理这类复杂的刑事案件时格外从容。他以耐心和专业,守护着每一份信任,为当事人筑起了坚实的法律防线。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