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月11日,受害人因机动车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认定无事故责任。前期经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审理,受害人近亲属获赔133万余元,其中包含未成年被扶养人生活费16万余元。保险公司将502438.11元赔偿款转入被告于XX银行账户,原告主张分割该款项遭拒,双方协商无果引发诉讼。这种情况使得原告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经济上陷入困境。此时,辽宁大连地区刘瑶律师,执业于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自执业以来已承办近200件案件,开始介入此案。
在案件初始阶段,刘瑶律师凭借其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全面梳理。刘瑶律师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她仔细研究了前期的赔偿判决以及款项履行情况,明确了赔偿款的构成和来源。她发现侵权人与原告、二被告已将25万元自行分割完毕,而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赔付的502438.11元。她认为案涉赔偿款系受害人交通事故死亡后的共有财产,原告作为近亲属,有权主张分割。
进入庭审阶段,二被告以原告无被扶养人生活费为由,不同意原告诉请。刘瑶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款不属于遗产,系近亲属共有财产,共有人可主张分割。她还强调未成年子女被扶养人生活费属于专属财产,分割时应优先扣除,丧葬费用为实际合理支出,应从赔偿款中先行抵扣。刘瑶律师曾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深知如何在庭审中准确阐述观点,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
在法院裁判阶段,刘瑶律师持续关注案件进展,与法官保持良好沟通。她积极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协助法院准确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基于刘瑶律师的努力,法院最终认定案涉赔偿款系共有财产,扣除专属款项及实际支出后,由三名共有人平均分割。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刘XX赔偿款143099.9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刘瑶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信赖与业界同仁的认可。她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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