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民间借贷纠纷领域,董宝涛展现出其细致入微的办案风格。2017年,在邹XX诉陈XX、周X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告陈XX、周XX经公告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董宝涛作为原告邹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协助原告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了身份证、入住证明、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借据、交易明细、情况说明、结婚证复印件等证据。最终法院认定原、被告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合法有效,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借款及逾期利息的诉请。这一案件体现了董宝涛在民商事领域构建证据体系的能力,也展现了他自执业以来承办逾500件案件所积累的经验。
刑事辩护是董宝涛的重要执业领域。2015年,在吴XX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一审刑事案中,他作为被告人吴XX的委托辩护人,提出涉案毒品数量较小、本案属于犯罪未遂、被告人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行为且涉案毒品未流入社会等量刑情节。虽法院未采纳犯罪未遂的辩护意见,但综合考虑其他情节,被告人吴X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显示出董宝涛在刑事辩护中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运用,他长期致力于刑事理论与辩护技能的研究,独立承办数十起刑事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判决结果。
再看陆XX故意伤害案,董宝涛律师作为被告人陆XX的辩护人兼诉讼代理人,在法律定性上提出陆XX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且主张适用于无限防卫。在被告人认罪的情况下,他依然坚持进行最有利的法律定性辩护。尽管法院最终未采纳“正当防卫”的辩护观点,但考虑到自首情节及被害人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判处陆XX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低于公诉机关建议的2-4年。这体现了董宝涛在刑事辩护中不轻易放弃,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执业精神。
董宝涛不仅在刑事和民商事领域表现出色,在医疗纠纷领域也颇有建树。自2015年起,他专注于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研究与代理,累计处理数十起争议性较强的案件。他精通病历资料的审查与分析,善于从专业医疗文书中寻找突破口。例如在多起医疗纠纷案件中,他为当事人争取到了高额赔偿,切实维护了患方的合法权益。
如今,董宝涛已是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荣获“2023年度盈科全国优秀民事律师”及“2024年度盈科昆明优秀公益律师”称号。他以“以对知识的渴望的确定性,应对案件结果的不确定性”为执业理念,在法律的海洋中不断探索,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战,在不同领域的案件中书写着属于自己的法律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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