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告是做皮革制品生产销售的,和被告有皮革制品买卖往来。2022年3月,被告多次向原告采购皮革产品,X月XX日双方结算,被告确认欠原告货款99290元,还承诺分两期付款,X月XX日前付3万,剩下的X月XX日前付清。
可到了付款期限,被告一分钱都没给。原告那叫一个着急,辛苦生产销售的货款收不回来,资金周转都成问题,公司运营也受到影响,每天都愁眉苦脸的。
翁鹏威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第一时间就开始梳理案件事实,整理相关证据,像双方身份信息、货款结算协议这些核心材料都仔细弄好。明确原告诉讼请求是让被告支付99290元货款和相应利息损失,利息最开始主张从2022年6月26日起算。
2022年XX月X日,法院立案了,适用简易程序排期开庭。翁鹏威律师全程跟进案件流程,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翁鹏威律师协助原告把利息损失的起算时间变更为2022年X月XX日,让诉讼主张更明确。
XX月XX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就是不来,也不答辩、不提交证据。翁鹏威律师在庭审中充分举证,把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清晰地陈述出来,完整阐述了原告诉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法院经审理,对翁鹏威律师提交的证据和陈述的事实都采信了,依法缺席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99290元及利息损失(以99290元为基数,自2022年X月XX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要是被告没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还得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而且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的1166元,由被告承担。
原告一开始担心货款要不回来,公司都快运转不下去了。现在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和保护了原告的合法债权,为后续申请强制执行、实现债权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个案子能赢,关键在于翁鹏威律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整理证据,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诉讼主张,在庭审中充分举证和陈述,让法院认可了翁鹏威律师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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