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肖XX与黄XX、陈XX、魏XX、赖XX因合伙协议产生纠纷,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作出(2014)侯民初字第1495号民事判决。肖XX对该判决不服,决定提起上诉。此时,肖XX以及原审原告陈XX、魏XX、赖XX共同委托了北京中银(福州)律师事务所的苏湖城律师和汤XX律师处理此案。苏湖城律师自2008年开始在该律所执业,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案件进入二审程序,苏湖城律师凭借其厦门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知识,仔细审查原审判决的各项细节。在审查过程中,苏湖城律师关注到程序方面的问题。他曾在教育与学术领域有着丰富的经历,受聘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这使得他在法律程序的把握上有着较为敏锐的洞察力。他通过专业的分析,认为原审判决可能存在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并将相关观点和依据整理后向二审法院提出。
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苏湖城律师在庭审过程中,结合自己多年承办各类案件的经验,向法庭清晰阐述了原审判决在程序上可能存在的瑕疵。他曾担任福建省律师协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福州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在法律界有着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其观点和论述也得到了法庭的重视。
经过审理,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作出裁定:撤销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2014)侯民初字第1495号民事判决,并将案件发回福建省闽侯县人民法院重审。同时,二审预收案件受理费12900元,退回上诉人肖XX。
苏湖城律师在此次案件中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在2019年经福建省律师协会考核评定为福建省首批专业刑事律师,并荣获福州市律师协会“2019-2020年度优秀律师”之“优秀刑事诉讼律师”称号。其个人执业事迹还受到了《中国当代优秀律师》《与正义同行——中国律师面对面》等媒体的专访报道,充分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专业精神与突出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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