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本就是一件闹心事儿,要是再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那可真是让人头大。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为了孩子能得到更多关爱,选择双方共同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可这共同拥有抚养权之后,孩子到底由哪方来负责呢?这就成了不少人心中的疑惑。毕竟孩子的日常生活照料、教育培养等都需要有人去落实,双方共拥抚养权的情况下,到底谁来挑这个大梁,很多人都拿捏不准。接下来就来好好说说这个事儿。
一、共同抚养权的含义及常见模式
共同抚养权意味着父母双方在离婚后,都对孩子拥有法定的抚养权利和义务。常见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轮流抚养,比如孩子在一段时间内跟父亲生活,之后再到母亲那里生活。另一种是共同居住抚养,孩子和父母共同居住,父母共同照顾孩子的生活。比如小张和小李离婚后,约定孩子周一到周五跟小张生活,周末跟小李生活,这就是典型的轮流抚养模式。
二、确定负责方的考虑因素
确定孩子由哪方主要负责,要综合多方面因素。首先是双方的工作情况,如果一方工作比较稳定,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那么这一方可能更适合主要负责孩子的日常生活。其次是居住环境,孩子生活的环境是否稳定、安全,是否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还有就是孩子的意愿,当孩子达到一定年龄,有了表达自己想法的能力,法院也会考虑孩子的意见。比如小王和小赵离婚,小王工作朝九晚五,居住环境也比较好,孩子也更愿意跟小王生活,那么小王就可能成为主要负责孩子的一方。
三、明确双方具体责任
即便确定了主要负责方,另一方也不能完全甩手不管。双方需要明确各自的具体责任,比如一方负责孩子的教育费用,另一方负责孩子的生活开销。在轮流抚养的情况下,双方要提前商量好交接的时间、地点等细节。比如老张和老林离婚后轮流抚养孩子,他们约定每个月的1号和15号在学校门口进行孩子的交接,老张负责孩子的学习辅导,老林负责孩子的生活起居。
四、出现争议的解决途径
如果双方在孩子抚养问题上出现争议,可以先尝试协商解决。双方坐下来,心平气和地沟通,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比如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妇联,寻求他们的调解。如果还是无法解决,就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抚养权纠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自己的收入证明、居住环境证明、孩子的意愿表达等。
离婚后共同拥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后续还可能会遇到一些新问题。比如孩子的教育规划出现分歧,一方想要给孩子报各种培训班,另一方却觉得孩子应该有更多的自由时间;或者孩子突发重大疾病,费用的承担问题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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