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当事人孟XX是原审被告,与原告李XX是夫妻关系。双方于202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孩子还处于幼年。婚后,两人因为家庭琐事产生了矛盾。2026年1月,原告搬离了共同居住的地方,并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请求判决离婚、婚生子由其抚养,还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孟XX特别担心离婚会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好的影响,也想尽力维系这个家庭,可面对原告的起诉,他不知道该怎么办,心里十分焦虑,感觉这个家马上就要散了。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孟XX为了保护婚姻和孩子的成长环境,委托了张志来律师代理这起案件。张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全面了解案件事实和双方的婚姻状况。
他仔细研究了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应诉策略。向法庭明确表达被告不同意离婚的真实意愿,主张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为了这个案子,张律师多次梳理双方的婚姻情况,强调双方婚姻基础较好、婚生子年龄尚小,完整家庭更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同时,提出夫妻间矛盾仅为日常琐事,不存在法定离婚情形,恳请法院给予双方修复感情的机会。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律师的辩护核心逻辑是紧扣《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裁判标准,聚焦“感情未破裂”这个核心要点。他发现夫妻之间的矛盾只是日常琐事,并不是不可调和的大问题,而且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孩子又小,完整的家庭对孩子成长很重要。所以他从这些方面入手,向法院阐述双方感情未破裂的事实和理由,切中了案件的要害。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成功代理过“王XX离婚纠纷”案件,在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且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情况下,达成一次起诉直接判决离婚的结果;还代理过“岳XX离婚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在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抚养权归属均有争议的情况下,最终达成调解离婚的结果。
写采纳情况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采纳了张志来律师关于双方感情未破裂,应给予双方修复感情机会的代理意见。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感情基础尚可,婚生子年幼,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最终判决不准予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孟XX原本担心会失去家庭,孩子也会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而现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他的家庭保住了。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律师准确抓住了“感情未破裂”这个要点,从家庭和孩子的角度出发,说服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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