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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宗组织卖淫案中,被告人团某因协助林某租赁房屋用于卖淫活动,被公诉机关指控犯组织卖淫罪,面临两年十一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团某尚处于哺乳期,她担忧自己入狱后无法照顾年幼的孩子,生活陷入困境。
很多人遇到刑事指控时,往往会感到无助和焦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面临过重的刑罚。唐观红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现任职于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她深耕刑事领域,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成功办理刑事相关案件上百件,还荣获多项荣誉,如2024年被评为优秀志愿者、2025年被广东省律师协会表扬等。
针对团某的情况,唐律师制定了有效的辩护策略。首先,唐律师仔细研究案件证据,从团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入手。她指出团某是听从林某安排租赁房屋并使用林某注册的账号收款,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其次,唐律师强调团某是初犯、偶犯,且认罪认罚。她向法庭提交了团某的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证明团某处于哺乳期这一特殊情况。最后,唐律师综合考虑团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提出对团某适用缓刑的建议。
在法庭上,唐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力地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最终,法院采纳了唐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团某为从犯,减轻处罚,并考虑到团某处于哺乳期等因素,对其适用缓刑,调整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唐观红律师通过专业的辩护,为团某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最大化地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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