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外墙保温劳务工程款纠纷案中,原告是从事外墙保温施工的劳务作业人员。20XX年,原告经洽谈承接了某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外墙保温隔热防火复合板安装劳务及辅材工程,和项目相关人员签订施工合同后,按约定完成了施工。20XX年X月,双方完成结算,确认工程总价款59万余元,已经支付了7万元,还欠525500元没付。
案涉工程是自然人郑某挂靠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的,易X(郑某原配偶)共同参与了工程财务管理与资金审批,是项目实际控制人之一。原告多次去催收欠款,都没有结果。面对这种情况,原告心里很着急,辛苦干的活拿不到钱,一家人的生活都成问题,于是决定委托律师起诉,要求郑某、建筑公司、易X连带支付欠付的工程款及利息。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原告在多次催收无果后,找到了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许青山律师。当时原告非常焦虑,担心钱要不回来,一家人的生活没了指望。
许律师介入后,做了大量工作。他先是梳理了施工合同、结算清单、付款记录、工程中标及验收资料等,这些资料卷宗加起来有好几本,光是阅卷就花了不少时间。通过这些工作,锁定了工程量、总价款、已付款、欠款金额等关键事实。
为了厘清主体关系,许律师查阅了中标文件、财务付款审批资料,还参考了生效判决,查明了项目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及共同管理主体,精准确定了责任人员。
在法律依据适用方面,许律师以《民法典》《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为依据,主张合同虽然无效,但工程合格应参照结算付款,明确了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责任。
诉讼策略上,许律师追加了共同参与工程管理的易X为被告,扩大了责任主体范围。同时明确了利息起算点与计算标准,就是为了最大化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庭审中,围绕合同效力、付款条件成就、责任主体认定、利息计算等争议焦点,许律师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发表了代理意见。
同类案件经验
许青山律师从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刑事领域都有涉及。虽然资料里没有明确同类案件的具体数据,但从整体的办案数量能看出他有一定的实务经验。
采纳情况
法院采纳了许律师关于合同效力、实际施工人付款责任、利息计算等方面的代理意见。比如在合同效力上,认可了许律师提出的个人承接建筑劳务作业无相应资质,所签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可参照结算主张工程款的观点。
案件裁判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案涉劳务施工合同因主体无资质无效,但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原告有权主张工程款;郑某、易X为项目实际施工人,应承担付款责任;被挂靠建筑公司不承担连带责任;利息自工程验收合格次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判决郑某、易X限期支付原告工程款52550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对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
对比原告最初的处境,原本担心钱要不回来,现在通过法院判决,明确了责任主体,有望拿到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许律师对证据的梳理和主体关系的厘清,准确适用法律,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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