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一起合同诈骗案正在审理。被告人张某神情焦虑,而他的辩护律师李鉴春却镇定自若,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辩护。随着李鉴春的陈述,法庭上的局势逐渐发生变化。
李鉴春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他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担任刑侦队、经侦队领导十余年,参与及领导300余起刑事案件的侦破及预审工作。2009年,他转行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已有十六年执业经验。这种独特的经历让他兼具侦查与辩护双向思维,能洞悉公检法机关内部办案流程,擅于从侦查中捕捉案件辩点。
以张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为例。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协议,张某租赁设备却未用于约定工程,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李鉴春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后,全面核实证据,通过阅卷、会见张某及调取相关材料,还原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他精准辨析张某的主观意图,指出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未隐匿、挥霍或用于非法活动,撤离时未清点告知也不符合典型诈骗行为,不具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同时,他明确刑民边界,主张这是合同履行中的设备使用争议,应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张某不起诉。
在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中,展现了李鉴春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辩护能力。2022年10月,万X明知他人利用银行卡转移违法犯罪资金,提供多张银行卡协助资金流转并获利。李鉴春接受委托后,在审查批捕阶段,第一时间会见万X,确认其从犯地位、初犯偶犯且无前科。他动员家属主动退赔,劝导万X认罪认罚,并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意见,对万X不予批捕,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他又提交《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提出缓刑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李鉴春认为,律师的职责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始终秉持这一理念,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辩护,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自己的专业和智慧,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精彩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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