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起始于河南省郑州市,被告人王X、陈X多次预谋盗窃,由陈X负责拆卸,王X负责偷走,共盗窃七台XX牌信号发射器,价值人民币元。案发后,二人被民警抓获到案。该案件由郑州市中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河南郑州韩蕊律师自2022年起执业于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此次担任被告人陈X的辩护人参与案件。
在侦查阶段,韩蕊律师凭借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仔细审查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包括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等。她发现案件证据虽能证明犯罪事实,但也存在一些细节需要进一步核实。基于此经历,韩蕊律师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提出对证据的疑问,为后续辩护工作做好铺垫。
审查起诉阶段,韩蕊律师结合自身在基层法院刑庭的工作经验,精准把握案件的法律适用和量刑标准。她提出陈X到案后如实供述,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家属已代为退赔,愿意缴纳罚金等辩护意见,并提交村委会出具的情况说明作为证据。她还与检察院充分沟通,阐述对案件的看法和对陈X从轻处罚的建议。
审判阶段,韩蕊律师在法庭上有理有据地为陈X进行辩护。她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强调陈X具有的从轻处罚情节,建议对其适用缓刑。她的辩护观点清晰、逻辑严谨,有力地维护了陈X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X、陈X构成盗窃罪,但均系初犯,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可从轻处罚。结合社会调查评估意见,对二人依法适用缓刑。韩蕊律师成功为陈X争取到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的判决结果。韩蕊律师秉持“专业、诚信、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也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