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田百川律师,毕业于国家法官学院,持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系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他于2021年正式执业,至今已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百余起。田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秉持“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以专业素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下是他承办的两起典型案例。
案件详情
田百川律师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1时许,沈XX与沈XX酒后因琐事发生口角,相约打架。双方陆续邀约人员到场,期间发生冲突。3时许,杨XX、何某某、罗XX等十余人追赶并围住杨XX,对其实施殴打,罗XX对杨XX拳打脚踢。经鉴定,杨XX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罗XX于2023年8月24日主动到案,已支付杨XX人身损害赔偿3000元。2025年2月19日,公诉机关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核心诉求
案件难点
1.认定罗XX在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地位存在一定难度,需要准确区分各被告人的作用。
2.如何充分论证罗XX作为未成年人的从轻情节,以获得法院认可。
律师策略
1.多次会见罗XX,了解案件全过程,确认其系被动参与斗殴,未携带及使用刀具,精准定位其“从犯”地位。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重点论证罗XX作为未成年人、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案件结果
2025年,法院判决被告人罗XX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典型意义
1.为类似未成年人聚众斗殴案件的辩护提供了从犯认定和从轻情节论证的参考。
2.体现了司法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贯彻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3.强调了律师在未成年人刑事辩护中精准定位和充分论证的重要性。
4.为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提供了机会。
案例二:未成年人犯罪从轻辩护,获判缓刑,助力回归社会
案件详情
田百川律师受法院指定,担任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8、9月期间,赵XX先后在丽江市古城区、玉某某县多个小区多次盗窃他人电动车电瓶,销赃所得约5690元。2023年9月14日,赵XX准备盗窃时被发现。其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最后一次盗窃行为系犯罪未遂。案发后,赵XX家属代为赔偿全部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赵XX主动退缴违法所得2000元,并预交罚金2000元。2025年6月6日,公诉机关向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核心诉求
为被告人赵XX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难点
1.准确认定赵XX的从轻情节,尤其是犯罪未遂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情节。
2.如何让法院充分考虑赵XX的心理状况和成长困境。
律师策略
1.多次会见赵XX,了解其作案背景和心理状态,挖掘其作为未成年人、处于抑郁治疗期等关键情节。
2.依据相关法律,阐述赵XX具备的各项从轻情节,提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2025年,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作案工具螺丝刀一把依法没收;退缴的违法所得2000元上缴国库。
典型意义
1.为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的辩护提供了从轻情节挖掘和法律适用的范例。
2.体现了司法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和人文关怀。
3.强调了律师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兼顾法律惩戒与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
4.为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
司法实践意义总结
在司法实践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犯罪情节,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律师在这类案件中起着关键作用,通过精准梳理案件事实、适用法律,为未成年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此类案件也反映出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和教育的重视,有助于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矫正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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