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XX年X月X日0时许,陈先生所在的团伙五人实施了盗窃行为,盗窃两根压铁及两根栅板,后销赃获得人民币97720元,陈先生在本案中负责运输且分得2500元。经鉴定,被盗物品总价值为人民币351936元。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陈先生提起公诉,这让陈先生和他的家属陷入了深深的焦虑和无助之中。他们深知,如此高额的涉案金额,等待陈先生的很可能是重刑。
在这个关键时刻,陈先生的家属找到了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的赵磊律师。赵磊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是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理事、辽宁省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常务理事、沈阳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还荣获2020法治新时X十佳刑辩律师等多项荣誉。在他的带领下,行仁律师事务所已承办刑事案件数千件,在多类重大、复杂、知名案件中取得突破性成功。
赵磊律师所在的行仁律师团队在接受委托后,严格按照标准化办案规范,多次进行研讨。由于盗窃的财物已经销赃且无法追回,团队把案件重点放在如何认定盗窃的数额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上。在讨论过程中,团队的专家、资深律师都提供了大量可行性方案,为有效辩护奠定了基础。
赵磊律师通过多次会见陈先生等各种方式,对案件进行全面了解,并从案件事实入手展开辩护工作。首先,他对认定盗窃数额为351936元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指出鉴定依据不足,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其次,他提出退赃退赔的建议。然而,由于涉案金额较大,且陈先生系共犯中的从犯,其他主犯又不主张退赃退赔,这给退赔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但赵磊律师没有放弃,在行仁律所和家属的多番努力下,他们合力将被盗物品找到固定厂家定做。最终,在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况下,成功将盗窃数额由一开始起诉的351936元直接降到245000元。此外,赵磊律师根据对案情的分析,向法院提出被告人系此案件从犯的辩护意见,该意见最终得到了法院的采纳。
最终,法院采纳了赵磊律师的辩护意见,对陈先生从轻处罚,判处陈先生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这一结果与陈先生及其家属最初预期的重刑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让他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希望。陈先生的家属对赵磊律师感激不已,他们表示:赵律师专业负责,在整个案件过程中,多次与我们沟通,让我们清楚了解案件的进展,是他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在这场法律的博弈中,赵磊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陈先生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也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温度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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