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次案件的原告,一位在婚姻中遭遇困境的人士,因与被告感情破裂,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原告的核心诉求包括判令双方离婚、婚生子由自己抚养且被告按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
王莉萍律师,来自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自2016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她深耕于多个法律领域,在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各类合同诉讼案件,同时在婚姻继承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承办离婚纠纷等相关案件达60件。她不仅是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还是税盟认证讲师、浙江省律协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甬税无忧团队负责人,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积淀。
接受原告委托后,王莉萍律师第一时间与原告进行了充分且深入的沟通。她仔细梳理案件事实,详细罗列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明细,明确了原告争取婚生子抚养权并实现合理财产分割的核心诉求。
案件由法院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庭审过程中,王莉萍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她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就抚养权归属的核心考量因素、抚养费的合理主张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等方面,向法院提交了专业且全面的意见,并与对方进行了积极的协商沟通。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离婚相关各项事宜展开调解。这是一场充满挑战的博弈,王莉萍律师始终坚定地维护着原告的合法权益。针对抚养权、抚养费金额、探望权、房产及车辆归属与按揭承担等关键问题,她与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每一次协商,她都精心准备,从法律规定到实际情况,从原告的诉求到被告的立场,都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权衡。
最终,在王莉萍律师的努力下,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XX年X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莉萍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实现了核心诉讼目标: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自20XX年X月起,于每月10号前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婚生子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被告享有婚生子每周两次的探望权,原告予以协助配合;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一处房产归被告所有,该房产剩余银行按揭贷款由被告承担;登记在原告名下的轿车及一处房产均归原告所有,对应的剩余按揭贷款均由原告自行承担;双方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名下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后,由原告负担。上述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原告对王莉萍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评价道:王律师为我争取到了想要的结果,让我在这场婚姻的困境中看到了希望。王莉萍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也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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