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湖南省株洲市,原告L某陷入了一场多年的借贷困境。他与CX是多年好友,20XX年至20XX年期间,CX以个人及公司经营需要为由,多次向L某借款,并出具了8张借条,累计借款金额巨大。然而,被告仅支付了部分利息,本金分文未还,还以经营困难为由拒付本息。L某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只能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在这个关键时刻,张双意律师介入了此案。张双意律师自2017年执业至今近10年,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深耕刑事辩护与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首先围绕大额借贷事实与责任主体展开了全面、严谨的代理工作。在证据收集方面,她逐笔核对8张借条、转账习惯、利息支付记录、资金流向、账户还款凭证等。通过细致的梳理,确认实际出借本金为XXX元,构建起了完整、扎实、清晰的证据链。这一过程不仅需要耐心和细心,更需要对借贷业务的深入了解和专业判断。
在庭审策略上,张双意律师精准界定责任主体,锁定实际用款人。她通过账户往来、经营关联、法定代表人混同等事实,主张CX为借款人,B公司实际使用借款并支付利息,应承担连带责任;对于XX公司“未收款、未使用”的抗辩,她指出其长期代为支付利息,已构成债务加入或共同还款意思表示,应承担相应责任。这种精准的分析和有力的辩驳,展现了她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
此外,张双意律师依法核算本息,主张合法利息。她按借条约定利率核算利息,尊重客观“砍头息”事实,同意法院据实核减本金,并主动合理调整欠息金额,兼顾了法理与情理。同时,为了保障判决可执行,她代理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控制被告资产,从源头保障胜诉后能够实际回款,实现诉讼目的。
最终,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作出全面胜诉判决。判令被告CX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被告株洲B公司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保全费由CX、B公司共同承担,案件受理费绝大部分由被告负担,仅驳回了原告对XX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实现了全额支持本金、支持利息、保全成功、连带责任锁定、诉讼费用绝大部分由败诉方承担的重大胜诉。
张双意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也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和业界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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