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实务中,各类案件的核心法律争议点往往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刘苗律师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展现出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秉持“案件无大小,追求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善于将前沿法学理论与复杂案件实践相结合,为客户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以刘苗律师代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为例,该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在肇事摩托车驾驶人逃逸无法追索的情况下,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方保险公司是否应在商业险范围内全额赔偿受害人损失,以及非医保用药、护理费标准等费用如何认定。在这起案件中,朱X因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摩托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郑X负次要责任,朱X无责任。然而,摩托车驾驶人逃逸,阳XXX公司作为郑X车辆的商业险承保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主张仅承担70%的赔偿责任,并对非医保用药和护理费标准提出异议。
刘苗律师接受朱X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固定了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索赔证据链。针对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刘律师进行了充分抗辩。在责任比例方面,他指出虽然郑X负次要责任,但肇事逃逸的摩托车驾驶人无法确定,若仅按30%赔偿则受害人大部分损失无法弥补。一审法院判令商业险全额赔偿剩余损失,符合《民法典》及保险法相关规定,二审法院采纳了该观点,为当事人多争取了约30%的赔偿款。在非医保用药方面,刘律师运用举证责任规则,迫使保险公司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成功使7904.87元的非医保用药费用获得法院全额支持。在护理费方面,他提交了护工收费凭证及市场行情说明,使法院采纳了180元/天的护理费标准,为当事人多争取了数千元护理费。
另一起合同纠纷案同样展现了刘苗律师的专业能力。该案系因家庭共有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引发的合同纠纷,核心争议点在于上诉人易XX名下68平方米房屋是否包含在拆迁补偿范围内,以及双方签订的两份补偿款分割协议是否合法有效。易X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其个人拥有的68平方米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协议系受胁迫签订等。
刘苗律师接受易X委托后,重点开展了固定关键证据和针对上诉理由逐一抗辩的工作。他系统梳理了从委托书到两次分割协议的完整文件,证明双方对68平方米房屋纳入拆迁范围及补偿款分割方案已达成多次、连续、一致的意思表示,使上诉人的否认主张缺乏事实基础。针对上诉人“房屋不在拆迁范围内”的上诉理由,刘律师有效运用禁止反言原则,指出其已在前序协议中签字确认,并已实际领取补偿款,事后否认违反诚信和禁止反言原则,成功说服二审法院不予采信。对于上诉人主张协议系受胁迫签订,刘律师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指出上诉人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采纳了该意见。
这两起案例给我们带来了重要的法律启示。在法律实务中,律师应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同时,要善于运用法律原则和规则,如保险先行赔付原则、禁止反言原则、举证责任规则等,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此外,律师还应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和高效的沟通能力,准确把握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制定合理的代理策略。
总之,刘苗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的出色表现,不仅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和借鉴。在未来的法律实践中,律师们应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以更好地为当事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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