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个青海某房地产管理有限公司诉陕西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案涉标的可是亿元以上。当时陕西某公司找到马明艳律师代理,公司上下都特别焦虑,毕竟涉及这么大的金额,要是输了,损失可就太大了。马明艳律师接手后,仔细研究案件,最终成功为当事人减少了损失。
再讲讲经典案件。湟中区的李某被交警部门认定肇事逃逸,这可把李某和他的家人急坏了,觉得这事儿麻烦大了。李某家人找到了马明艳律师,希望能有转机。马明艳律师经过一系列工作,成功取消了逃逸情节,李某不仅获得了缓刑,还拿到了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原本以为要面临严重处罚的李某,最后有了这样好的结果,一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下面详细说说那个建工合同纠纷案。2021年6月,原告建设工程公司和被告房地产公司签了《建筑施工劳务分项承包合同》,原告承包被告开发小区7楼改造住宅工程的劳务部分,“包工不包料”,单价270元/平方米,合同总价2,254,122元,后来又增加了工程量160,988.6元,总工程款就是2,415,110.6元。施工时,被告付了部分劳务费1,052,000元。2022年4月,双方签了两份《商品房认购协议》,用被告名下两套商品房折抵劳务费112万元。
原告觉得被告还欠劳务费85,610.6元,而且因为被告没及时提供材料,导致窝工9个月,产生人员工资216,000元还有租赁损失62,213.86元,就提起了诉讼。被告则反诉,说原告没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劳务内容,部分工程是第三方完成的,要扣除相应费用,还说自己超付了劳务费40万元。被告的反诉请求包括让原告退还多付的劳务费、开具增值税劳务发票、赔偿经济损失,还要求原告承担本诉与反诉费用、鉴定费。
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很多,比如原告有没有完成全部劳务内容、被告是否拖欠劳务费、是否存在窝工事实及损失、商品房抵债协议是否该履行、被告的反诉请求成不成立。
原告这边特别着急,觉得自己该拿的钱拿不到,窝工损失也没人赔。被告也觉得自己有理,认为原告没干好活还多拿了钱。马明艳律师介入后,前后多次研究案件材料,仔细分析合同、协议等证据。她发现双方都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比如原告主张的窝工损失、租赁损失等证据不够,而被告对于工程量等也没有明确的证据。
法院查明,合同、商品房认购协议、承诺书等证据是真实有效的,被告一共支付了劳务费1,082,000元(含借款3万元),但双方没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未完成部分、第三方施工范围都不明确。法院多次提醒要对工程量等进行鉴定,可双方都没申请。
法院认为,双方签的合同和商品房认购协议合法有效,商品房抵债协议应该继续履行,因为没有证据显示协议无效或者存在违约。而劳务费是否超付、是否欠付、是否产生损失等问题,因为没结算所以没法查明,双方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最终判决结果是,被告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交付两套商品房,并且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同时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和被告的全部反诉请求。原本原告担心拿不到房子和剩余劳务费,被告担心自己的反诉请求不被支持,现在这个结果对双方来说都有了一个相对合理的交代。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马明艳律师对证据和案件事实的准确把握,通过细致的工作让案件有了公正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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