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背景
2014年4月,陈XX因为资金困难,向黄XX借了8万元。当时陈XX当场就给黄XX出具了一份《借条》,不过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月利率2%,借条上并没有书面载明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之后,黄XX多次找陈XX催讨,可陈XX一直拖着不还,这钱一欠就是将近十年。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黄XX委托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向法院提起了诉讼。黄XX的诉求有三点:一是让陈XX一次性偿还借款8万元;二是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款项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的利息;三是让陈XX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第一,借条没写利息,利息还能要吗?
法院查明:法院查明被告陈XX向原告黄XX借款8万元,有陈XX签名出具的《借条》为据,但借条上确实没有书面约定利息。
双方主张:原告黄XX主张虽然借条没写利息,但口头约定了月利率2%,现在要求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被告陈XX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任何答辩意见及证据。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虽然借条上没写利息,但根据法律规定,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法院是会支持的。黄XX要求从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这个利率符合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所以法院支持了黄XX关于利息的诉求。
第二,被告缺席,会有什么后果?
法院查明:被告陈XX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双方主张:原告黄XX正常参加诉讼,提交了《借条》、原被告身份信息等证据,主张自己的债权。被告陈XX未进行答辩和举证。
法院认定:法院认为,被告陈XX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视为对原告所提供的证据及主张的事实无异议,被告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所以法院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主张进行了判决。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了陈昆伟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如下判决:一是陈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黄XX借款8万元及逾期利息(以8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9月6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年利率3.45%计算);二是若陈XX未按期履行给付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是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为900元,由陈XX负担。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借钱的时候,一定要写借条,借条上要把借款金额、利息、还款时间都写清楚。转账的时候也要备注“借款”。别觉得这样做伤感情,真到了法院,白纸黑字的借条和转账记录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如果对方一直不还钱,要及时去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尾
在这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黄XX最终成功追回了借款和利息。代理这个案子的,是福建求达律师事务所的陈昆伟律师。陈昆伟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办理了超百余件案件。正是这些实战积累,让他在本案中一眼就看出了债权主张的关键所在。他快速聚焦《借条》这一核心债权凭证,结合原被告身份信息,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即便被告缺席审理,仍能清晰佐证原告诉求。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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