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事实
审理法院是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当事人杜X在该案中是被告人。公诉机关为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杜X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杜X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的情况下,提供本人银行卡并配合人脸识别,协助转移资金101万余元。这个情况很严重,一旦罪名成立,面临的刑罚可不会轻,杜X心里肯定慌得不行,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律师介入后的具体行动
杜X委托张琪律师担任辩护人。张琪律师接受委托后,立马行动起来。首先及时会见了被告人,和杜X深入交流,了解具体情况。然后全面查阅了案卷材料,虽然没说具体卷宗页数,但能想象这个过程可不轻松。之后准确梳理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围绕被告人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被害人损失等法定与酌定从轻情节,依法提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理。
突出关键策略点
张琪律师发现杜X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处于从犯的地位,而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还主动退赔了被害人损失。这些点就是案件的关键。律师抓住这些情节,提出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从犯本身在犯罪中的作用相对较小,而坦白、认罪认罚和主动退赔又体现了杜X的悔罪态度,这些都是可以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体现同类案件经验
张琪律师从业已十余年,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了大量的取保、不起诉案件。像之前王某某贩卖海龟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辩护获得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谢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经辩护公安机关以不构成犯罪为由终止侦查等。这些案例都能看出张琪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有一定的经验。
写采纳情况
法院最终采纳了张琪律师关于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同时也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这直接证明了张琪律师工作的有效性。
案件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杜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杜X原本面临着因情节严重可能较重的刑罚,但最终获得了缓刑的结果,这和他最初的糟糕处境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张琪律师准确抓住了杜X从犯、坦白、认罪认罚、主动退赔这些情节,并以此为依据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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