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盐城市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一位经营KTV的客户遇到了难题。20XX年,被告在客户经营的KTV销售酒水时,以借条形式预借了款项,双方约定根据销售业绩结算。客户累计向被告转账支付了一定金额,后经结算,被告仍有近20万元欠款未还。被告虽出具了借条、收据和还款计划,但并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客户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XX年X月X日将被告诉至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
沈玉玮律师是江苏晓义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4年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209201410735735,服务于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他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院本科,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其中刑事类案件占比约35%,在民间借贷等领域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还曾获得2018-2020年律伴中国好律师全国最佳口碑奖。
接受委托后,沈玉玮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借款事实、转账记录及相关书面凭证。他确定了以扎实证据链锁定债权债务,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全部维权费用的核心维权思路。首先,他系统整理了原告向被告的银行转账记录,包括直接转账给被告的款项以及转给案外人中归属被告的部分,结合被告出具的借条、收据及还款计划复印件,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闭环,证实了借款事实。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原告起诉时间及同期LPR标准,主张以合适的基数按年利率3.0%计算利息,维护原告的资金占用损失。再者,紧扣借条中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全部费用的约定,提交《委托合同》及律师费发票,主张被告承担律师费,同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财产。最后,针对被告缺席审理的情况,在庭审中全面、清晰地呈现证据链,详细说明借款交付、结算过程、欠款确认等关键事实。
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对原告提交的证据及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后,全部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律师代理费,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费用。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沈玉玮律师在被告缺席审理的不利情况下,通过精准高效的证据梳理,全面到位的权益主张,专业应对缺席审理以及前置的风险防控,为当事人全额追回借款及维权费用。他的办案思路和代理策略,为同类纠纷中被告缺席情况下的维权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参考,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规范民间借贷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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