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陕西西安,曾发生一起诉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违法的案件。原告是某村的五位村民,被告为某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村民们认为被告作出的三份土地利用现状图违法,致使他们的承包地被非法征收,对其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于是诉请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而被告则辩称案涉图纸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请求驳回原告诉请。
面对这起复杂的行政诉讼案件,村民们找到了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的李超律师。李超律师自2016年11月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经验,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政府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同时还担任陕西省法学会能源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多个职务。从业10余年来,他一直专注于政府法律顾问、涉及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领域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业务,服务政府多家资源规划部门十余年,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
在办案过程中,原告不服一审、二审驳回起诉的裁定,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李超律师高度重视,多次仔细阅卷,深入研究案涉土地利用现状图的性质和相关法律法规。他精准判断行政行为的可诉性,仔细界定滥用诉权的边界。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后,重点审查案涉土地利用现状图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是否对原告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以及原告是否存在滥用诉权的情形。李超律师积极与法院沟通,提交了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论证材料。
最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法院认为,案涉土地利用现状图属于内部技术参考文件,不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实际影响,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原告围绕同一征地事项频繁、重复提起多起诉讼,明显缺乏诉的利益,构成滥用诉权,一、二审裁定并无不当。
这起案件的成功处理,充分体现了李超律师的专业价值。他以其深耕行政法领域,特别是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等方面的丰富实战经验,精准判断案件关键要点,维护了司法资源的合理使用。客户对李超律师的服务十分满意,称赞他靠谱、专业,责任心重。李超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为行政诉讼领域的案件处理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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