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人张X,就深陷这样的困境。张X有着复杂的犯罪历史,2006年因犯绑架罪、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6年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2017年、2019年分别因吸食毒品被强制隔离戒毒;2021年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20XX年XX月XX日刑满释放。20XX年X月XX日,他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抓获,现羁押于XX县看守所。
公诉机关指控,2025年1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张X多次向吴X、吴X等人贩卖冰毒,共计约7克,非法获利20900元。并且由于张X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在这样严峻的形势下,张X及其家属找到了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的王敏利律师。
王敏利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18年取得律师执业证,至今已执业9年。他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水县人民检察院首届听证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工伤赔偿领域的案件达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70%。
接受委托后,王敏利律师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被告人张X,详细了解案件事实。此后,王律师多次进行阅卷工作,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通过阅卷,王律师发现张X虽然对公诉机关指控的多次贩毒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其被抓获时现场查获的0.9376克冰毒的性质提出了辩解,认为该部分毒品系其准备用于自己吸食而非贩卖,不应计入贩卖毒品数量。
在审查起诉阶段,张X因对部分事实存在争议未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然而,王敏利律师并没有放弃,在庭审过程中,他积极引导当事人,耐心地向张X解释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和好处。最终,张X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王律师抓住这个机会,向法庭提出:张X虽未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但当庭认罪认罚,依法仍应从宽处理。
针对现场查获毒品的定性问题,王敏利律师做了充分的准备。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援引《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相关精神,主张对于有吸食情节的贩毒人员,如确有证据证明部分毒品并非用于贩卖,不应计入贩卖数量。虽然法庭最终未采纳该辩解,但王律师通过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为当事人争取了从轻处罚的量刑空间。
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X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多次向他人贩卖冰毒,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在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不过,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最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决被告人张X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00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张X违法所得209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案件结束后,张X及其家属对王敏利律师的专业服务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张X表示:王律师尽心尽力,为我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让我看到了希望。王敏利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在复杂的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处罚,体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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