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基本事实
2006年,原告和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6日登记结婚,同年9月11日育有一女。婚后,随着孩子的出生,家庭琐事增多,被告的脾气变得越来越暴躁,经常对原告和孩子打骂。2010年,原告无法忍受,带着3岁的女儿回娘家生活。此后,被告从未联系过原告和孩子,双方分居长达6年,期间没有任何联系。
双方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认为,双方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不能有效沟通,且分居时间长,已无共同生活的可能。孩子一直由自己抚养,与自己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因此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并让自己抚养女儿。被告则认为,双方感情还存在,不同意离婚。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结婚时确实缺乏了解,婚后也没有建立起良好的沟通机制。原告回娘家后,被告从未关心过原告和孩子,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此外,孩子已经年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与原告感情深厚。这些事实都有相关证据支持,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转折点。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本案中,原、被告双方分居长达6年,且被告对原告和孩子不闻不问,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同时,考虑到孩子一直由原告抚养,与原告形成了稳定的生活习惯,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将抚养权判给原告更为合适。
最终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被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服从了判决。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的杨慧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包容,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如果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应该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采取过激行为。同时,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时,要从孩子的利益出发,提供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
结尾
这起离婚案件中,杨慧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民事案件占比约80%。她毕业于东北林业大学法学专业,法学学士的学历让她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处理本案复杂的婚姻问题时,她能够准确把握法律要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正是由于多年的执业积累,让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成功帮助原告摆脱了不幸的婚姻,获得了孩子的抚养权。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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