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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最初找到龚彬律师时,只关心这笔巨额借款能否追回。这起大额民间借贷纠纷中,被告某后勤管理公司因经营周转与原告产生资金往来,双方签订借款协议,确认借款本金2000万元并约定利息。借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偿还少量款项,还多方抗辩,主张借款仅为公司债务、实际借款金额不实等。从法律上来说,要证明个人与公司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并非易事,因为需要证明公司与股东存在人员、财产、经营高度混同,才能突破公司面纱,让股东承担责任。
接受委托后,龚彬律师立即展开行动。首先,系统梳理多年繁杂的资金流水与全部书面债权凭证,将散乱的证据系统化,完整固定了证据链条。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的各项不合理抗辩,逐一进行反驳。精准适用民间借贷及公司法相关规定,指出涉案法定代表人多次以个人名义出具债权结算凭证,实际参与借款接收、还款履行全过程,且涉案公司与股东存在人员、财产、经营高度混同,构成法人人格混同。
最终,法院审理查明相关事实,依法判决二被告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全额支持原告诉请。判令二被告限期偿还借款本金2000万元、前期欠付利息1200万元,并按法定标准支付后续逾期利息,全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与被告最初的抗辩相比,原告的合法债权得到了完整保护。
结合龚彬律师营山地区办案经验,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收集至关重要。像本案中,律师对资金流水和债权凭证的梳理,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在遇到类似案件时,当事人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借款协议、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同时,对于债务主体的认定,要关注公司与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人格混同的情况,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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