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认定李XX犯诈骗罪,综合考量其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这份文书背后,是姜远波律师大量细致且专业的工作。2024年,姜远波律师接受李XX家属委托,介入这起结伙设局诈赌案。接案后,姜远波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材料,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律师辩护权及全面了解案件情况的规定,他详细掌握了案件全貌,为制定辩护策略奠定基础。
在证据收集方面,难点在于如何证明李XX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等情况。姜远波律师通过走访李XX的工作单位,获取其有固定工作和稳定收入来源的证明,以此说明李XX系被动参与犯罪。同时,收集其家庭情况的相关证明,如离异后独自抚养未成年子女、母亲患有二级精神疾病等材料,依据相关法律中关于量刑时可酌情考量被告人家庭情况的规定,为后续辩护提供有力支撑。
庭审中,争议焦点围绕李XX的量刑展开。公诉机关初期建议判处李XX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姜远波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从犯、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的规定,提出多项罪轻辩护意见。指出李XX系初犯、偶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案发后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等。
在这个环节,姜远波律师扭转了局面。他精准的辩护策略和详实的意见陈述,让公诉机关当庭调整量刑建议,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退赃则可判处一年九个月并建议适用缓刑。随后,姜远波律师针对案件事实和李XX的量刑情节进一步发表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依法采纳了他提出的多项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调整后的部分量刑建议予以调整,成功为李XX争取到轻判并适用缓刑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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