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房企顾问到专业律师的转折
张志强律师法学专业出身,最初他担任某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法律顾问,为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法律服务,提供房开项目全风险控制,助力工程顺利开发建设。在这个过程中,他接触到大量的建设工程合同,熟悉了国内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司法裁判观点、司法解释及地方性法律法规。然而,他并不满足于此,他意识到自己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有着更大的发挥空间,于是决定转型成为一名专注于建设工程纠纷的律师,加入了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聚焦建设工程纠纷领域
在担任房企法律顾问期间,张志强律师处理了众多与建设工程相关的事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发现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着大量的纠纷,尤其是施工承包方在追索工程款、索赔及反索赔等方面面临着诸多困难。于是,他决定聚焦于建设工程纠纷领域,为施工承包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他深入研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特点和规律,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逐渐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和方法。
追回80万工程款的实战案例
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了中局集团有限公司宁县城乡供换供水站及以下建设项目一标劳务工程,后双方签订退场协议书解除合同并约定工程款、保证金等事宜。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中局集团有限公司并未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和退还保证金。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遂委托张志强律师处理此案。
张志强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他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合同、退场协议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发现了案件的关键所在。在建设工程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张志强律师积极收集了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证据,如施工记录、结算单、发票等,以证明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主张。
在仲裁过程中,被申请人不认可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及利息,认为退场结算金额为暂估,后续处理遗留问题产生费用应扣除;认为工程未验收,保证金未达退还条件。张志强律师凭借自己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对被申请人的观点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指出,双方签订的退场协议书是合法有效的,被申请人应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和退还保证金。同时,他还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工程已经完成,且不存在遗留问题。
最终,仲裁庭支持了西XX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8182元,并以8182元为基数自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损失;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保证金2000元。张志强律师成功为委托人追回了80多万的工程款和保证金。
强化建设工程纠纷领域专长
通过这起案件,张志强律师进一步巩固了自己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的专业地位。此后,他将建设工程纠纷案件的处理流程和方法进行了总结和完善,形成了一套更加系统和有效的办案模式。他继续深耕建设工程纠纷领域,为更多的施工承包方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工程款追索、索赔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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