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7月29日,原告付X与被告王X签订《建房协议》,工程完工且验收合格后被告入住,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140865元未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这种欠款困境使得原告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无法收回,严重损害了其经济利益。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龚傲冬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已承办百余件案件,具备丰富的实务经验。
在案件前期,龚傲冬律师凭借其深耕民商事领域的经验,全面梳理《建房协议》、付款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这些证据的细致整理,为后续反驳被告“工程未完工”“已超付”等抗辩奠定了坚实基础。他深知证据在诉讼中的重要性,通过严谨的证据组织,确保在法庭上能够有力地支持原告的诉求。
进入诉讼阶段,龚傲冬律师精准预判法院可能认定合同无效。他提前准备《民法典》第793条及建设工程相关规定,主张折价补偿。这一精准的法律适用,使得即使合同无效,也能为原告争取到获得工程款的机会。他对法律条文的熟悉掌握和灵活运用,体现了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素养。
为了更准确地认定工程价款,龚傲冬律师推动法院进行现场勘验。通过现场勘验,固定了主体面积、水电、地坪等关键数据,避免了被告单方面的不实认定。这一举措使得工程价款的认定更加客观公正,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因被告已实际使用房屋,视为验收合格,支持原告参照合同约定主张折价补偿。经过现场勘验及各项扣除,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60251.08元及相应利息,驳回了被告的主要抗辩。龚傲冬律师凭借专业的代理,成功为原告争取到应得款项,避免了合同无效导致的“血本无归”风险。他也凭借专业能力与诚信操守,赢得了襄阳本地当事人的广泛认可与信赖,被赞办案专业严谨、思路清晰,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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