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当事人往往陷入困境,不知所措。有这样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刑拘,尽管后来被公安局取保候审,但悬在头上的罪名依旧让其惶惶不可终日。嫌疑人整日忧心忡忡,精神状态极差,仿佛被一层无形的阴霾笼罩。而且从表面证据来看,现场各人员的笔录似乎都对嫌疑人不利,这让案件的走向看起来十分严峻。
就在嫌疑人感到绝望之时,薛怡雯律师走进了他的生活。薛怡雯律师毕业于广东财经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她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上市公司从事法务工作,熟悉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在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具有十余年的实践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6件,丰富的办案经验是她的一大优势。
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薛律师的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她的优势在于专业细致的分析能力和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她与当事人详细沟通案件的前因后果,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敏锐地发现该案是亲友间偶发矛盾引发,嫌疑人并无明显的犯罪主观故意,从而判断出本案具有较大的辩护空间。之后,她经仔细阅卷,认真比对案发现场各人员的笔录等证据,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薛律师的这一优势在过往的工作中也有充分体现。她曾连续5年担任广东省林业局某下属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团队律师,为该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劳动人事、业务合同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并参与该单位的企业改制工作。在这个过程中,她凭借专业细致的分析能力,帮助单位解决了诸多法律问题,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在这起故意伤害案中,薛律师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提出嫌疑人无故意伤害的主观故意、客观上所实施的行为亦符合轻伤害案件指导意见关于“不宜认定为刑法意义上的故意伤害行为”的特征,主张本案应认定其无罪。即便检察院不认可无罪意见,她也从本案属于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且具有自首、谅解、初犯偶犯、情节轻微、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等情节考虑,请求检察院对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决定。最终,检察院虽没有采纳无罪的辩护意见,但对嫌疑人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
薛怡雯律师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法为尺,以专为刃”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用专业和负责为嫌疑人带来了转机,让嫌疑人避免了牢狱之灾。这不仅体现了她的专业能力,更彰显了她对法律的敬畏和对当事人的负责。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她会继续以这样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守护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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