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周口,某公司河南分公司与张某签订《脚手架分项工程承包协议》,由张某负责周口现代城工地楼房脚手架工程施工。2021年3月至11月,张某租赁脚手架设备后却用于其他工地或归还欠款,未用于约定工程,涉及价值约200余万元。张某撤离工地时未清点设备,也未告知部分设备去向。公司以合同诈骗罪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此时的张某及其家属陷入了巨大的困境,案件形势对张某极为不利。
在这关键时刻,河南律博律师事务所的李鉴春律师介入此案。李鉴春律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系法律专业,法学学士,拥有十六年执业经验,曾在周口市公安机关法制、预审、刑侦、经侦等部门工作近二十年。他接手案件后,立即全面阅卷、会见张某,并调取相关民事合同、工程往来记录等材料。在这个过程中,他细致梳理租赁、使用、转移设备的完整过程及对应时间节点,发现张某虽未将部分设备用于约定工地,但一直从事实际工程经营,设备均用于工程施工或债务周转,且撤离时未采取虚构身份、逃避联系等典型诈骗行为。这表明张某不具备刑法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要件,案件实质可能系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设备使用争议,属于民事范畴。
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意见,认为张某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尤其是缺乏非法占有主观故意,决定对张某不起诉。该公司不服申诉,市人民检察院复查后维持了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让张某避免了刑事追诉,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除了这起案件,李鉴春律师还成功办理了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不予批捕案、熊X涉嫌偷越国境罪不起诉案等多起重大有影响的案件。李鉴春律师日常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持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