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XX公司委托北京XX公司经营广场的合作中,XX公司与上海XX公司签订《商品代销合同》,支付25万元押金。合同到期后,上海XX公司未返还押金,且在注销时未通知XX公司,股东失联,XX公司维权陷入困境。此时,刘亘煜律师团队介入。
刘亘煜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在民商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承办了大量合同纠纷案件。面对本案中上海XX公司已注销、股东失联、身份信息不完整等难题,这丰富的经验成为他破局的底气。他团队先通过工商档案查询获取基础信息,又多次前往上海、安徽等地,走访市场监管部门、社区居委会等,协调公安户籍部门,完整固定了股东张X、李X的有效身份信息及住所地,为立案扫清障碍。
在一审庭审中,被告提出多项抗辩。刘亘煜律师团队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逐一精准反驳。对于退货问题,提交运货单和微信沟通记录,结合商业逻辑反驳;对于5万元退款,指出收款方与本案无关;关于诉讼时效,依据《民法典》说明未超时效;对于股东责任,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强调股东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采纳了团队意见,判决被告返还押金及逾期利息。
被告不服上诉,刘亘煜律师团队又针对性制定上诉答辩策略。从事实、法律、程序层面进行回应,最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保障了XX公司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中,当事人林XX与周XX达成煤炭买卖合作,周XX支付部分货款后逃避债务。林XX报案后刑事判决周XX无罪,民事诉讼一审因诉讼时效争议败诉。刘亘煜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曾担任中国建设银行乌兰察布分行法律顾问,参与标的额4亿元贷款案件等大型项目的经验,深知法律适用的重要性。他全面梳理卷宗,锁定诉讼时效是否届满这一核心争议焦点。围绕此形成三大核心代理意见,精准援引相关法律条款,指出诉讼时效应从刑事终审判决生效之日起算,对方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且还款计划未约定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
庭审中,刘亘煜律师提交全量证据,申请证人出庭,充分发表代理意见,进行专业释法说理。最终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一审败诉判决,判令对方支付欠付货款七十余万元,并承担主要诉讼费用。
刘亘煜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用专业、高效、细致的服务,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更在实践中厘清了相关法律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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